我国加强对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管理 |
发布时间:2008/10/10 16:03:0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高级顾问周凤起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已决定加强对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在产业布局方面,鼓励煤炭资源接续区煤化工产业发展,适度安排供煤区煤化工项目的建设,限制调入区煤化工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发展煤制化肥等产品;稳步发展煤制油品、甲醇、二甲醚、烯烃等石油替代产品;规范发展电石、焦炭等高耗能产品。在煤炭利用方面,要求炼焦煤优先用于煤焦化工业,褐煤和煤化程度较低的烟煤优先用于煤液化工业,优质和清洁煤炭资源优先用作发电、民用和工业炉窑的燃料,高硫煤等劣质煤主要用于煤气化工业,无烟块煤优先用于化肥工业。煤化工项目生产过程排出的废渣、废水和废气必须达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标准。在技术政策方面,鼓励煤化工企业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总体看来,我国主要的煤化工技术在“十一五”期间尚处于示范阶段,规模化发展可能要到“十二五”中后期或2020年前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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