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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西安启动绿色信贷 环保调控执法力度加大
发布时间:2009/9/16 9:19: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
  环保调控将通过金融杠杆实现 “绿色信贷”的推出,是将环保调控手段通过金融杠杆来具体实现。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再提供信贷支持。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也通过信贷发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8类恶意违法行为将被限贷 从8月起,环保部门向银行提供的违法信息将更加明确,其中会将企业划分为“恶意违法”和“一般违法”两类。在新办法中,8类行为被确定为“恶意违法”,包括“私设暗管”偷排;用稀释手段“达标”排放的;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即建成投产”以及“以大化小”骗取审批的;拒绝、阻挠现场检查的;为规避监管私自改变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方式、采样点的;涂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拒报、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各商业银行将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9 ~) h, T+ `6 I, P
  违法行为每月向银行通报 从8月起,环保部将加大向银行通报的频次与力度,各区县环保部门将在每月的25日将本月本辖区内,违法企业的环境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环保局,经审核、汇总后,市环保局将于30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征信部门通报,同时抄送省环保厅。这些不良记录,将直接导致违法单位贷款受到影响。
  为支持院部的经济发展,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项目建设,各实体和建设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杜绝8类恶意违法,为我院争取良好生产、工作和资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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