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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19/12/27 11:49:4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本站

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提醒函


全院党员干部(监察对象):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我院管党治党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省纪委监委、集团公司工作安排,201912月至20202月期间,院纪委将在全院范围内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此次深化整治工作在全体党员干部、所有监察对象中展开,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二)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四)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二、严肃查处

深化整治期间,院纪委坚持“收送一起查”的原则,优先受理核查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按照“越往后越严格”的要求,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自查自纠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认真对照深化专项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视自身认识和行为偏差,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自行清退;

领导干部要带头反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四、公开承诺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全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要通过签订承诺书或召开“三会一课”等形式,公开对组织作出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并保证言行一致。公开承诺情况于2020年元月底前报纪检监察部。

五、主动上缴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利用多种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重申“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拒收和及时退还的礼金,可向所在地区(单位)纪委上缴,对主动上缴的,根据问题性质和发生时间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之规定,鼓励党员干部自觉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深化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上缴礼金情况,院纪检监察部要逐一登记造册,依规依纪处置。

党员干部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纪检监察机关。


                                          西北院纪委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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